| 中国取消3月份对美国农产品加征的关税,下周一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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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5-11-6 16:44:17
今天(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详情如下: 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调整对美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今日发布2025年第9号及第10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作出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一、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9号 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所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相关背景(2025年第2号公告内容): 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等商品加征15%关税; 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等商品加征10%关税。 二、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10号 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所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予以调整,即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实际保留税率为10%。 相关背景(2025年第4号公告内容): 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关税。 信息来源:节选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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