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超80%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油流通产业发展 |
2013-12-25 |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我省粮食生产与流通产业发展,规范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的管理,提高奖励资金使用效益,江西出台了《江西省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不低于80%的奖励资金支持粮油流通产业发展
据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www.gdsyyzs.com)了解,办法中所称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
据介绍,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我省粮油生产和流通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粮食仓储、流通、加工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粘合剂”和“催化剂”作用。具体为:不低于80%的奖励资金支持粮油流通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粮食仓储物流建设、扶持粮油加工业发展、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粮油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建设、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不高于20%的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奖励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www.gdsyyzs.com)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奖励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并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分配。
对于粮食流通产业方面的项目,根据全省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年粮食流通工作重点,确定奖励资金重点支持的方向、具体项目。并综合考虑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项目实施政策效益等情况,审核确定奖励资金具体支持项目和金额。关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方面的项目,根据每年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需求,主要配套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及水利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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