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保健与保健品的区别 |
2014-12-16 |
核心提示“南昌路有个所谓的老人健康讲座,怀疑是打着讲课幌子骗老年人。”12日上午,洛阳市民张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父亲在牡丹广场附近锻炼身体时,一男子给了父亲一张单子,让父亲下午到中侨地产大厦1416房间听健康讲座。随后,记者混入讲课现场发现,组织者把一瓶500毫升的食用油当成保健品以250元的价格推销给听课老人。
暗访以保健品名义,向老人推销亚麻籽油
12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中侨地产大厦14层探访。一位斜挎着包的年轻男子看到记者,打量一番后,说“我们这里只给老人讲课,年轻人不能进来,赶紧下去”。见记者“听课”态度强硬,只得作罢并默许记者在门外听课。此时,1416房间内坐满了老人,大概有50人,门外还坐了七八位老人。
房间内,一中年男子正在为老人们讲课,给大家推荐一款500毫升装的“光华牌亚麻籽油”的“保健品”,并称若现场购买,可在每瓶原价350元的基础上优惠100元,这样5瓶只需1250元,购买5瓶者还将再送5瓶,还可领取价值上千元的锅一个。钱不够可先交10元订金,改天买还可享‘买5瓶送5瓶’优惠,不交就不能享优惠。
随后,记者看到,不少老人交了订金。一位老人告诉记者,他已经交了1250元,但没有要收据,买的“亚麻籽油”将由工作人员送到他家。
“这个亚麻籽油是保健品吗?”面对记者的质疑,中年男子说:“是啊,现在有优惠,要买就赶紧买,不买就赶紧下去。”
说法系食用油非保健品,商家行为涉嫌消费欺诈
采访中,多位老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在附近活动时被工作人员告知来听课,还可以免费领取礼品。一位老人还向记者展示了发给他的“爱心助老礼品券”,券上显示,组织者为“万寿康”洛阳工作站。随后,记者查询工商系统得知,该活动的组织者实际上是一家叫“洛阳市涧西区万寿康欣保健品经销部”的个体户,经营范围为国家卫生部门核准的健字号保健食品零售。
而中年男子向老人推销的“光华牌亚麻籽油”,由安阳光华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瓶装上并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安阳光华粮油有限公司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光华牌亚麻籽油”是他们的产品,是食用油的一种,不是保健品。
对此,河南致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松奎告诉记者,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一般保健食品包装上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商需要有批准文号。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如果市民反映情况属实,商家行为则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进行维权。
“此外,对于销售亚麻籽油时搭送的赠品,消费者要查清产品是否合格、是否在保质期内,要记得索要购物发票,以防止事后缺乏证据而无法及时维权。”李松奎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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