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用油问题:调和油加香精成“花生油” |
2015-6-8 |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租用流动榨油机榨出花生油后,再加入调和油当花生油卖;加入花生油香精制假售假……近日,广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第三期《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上月因“问题花生油”事件被查处的两家肇庆经营企业“上榜”。
上月初,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广西梧州、广东肇庆两地农贸市场里的一些花生油生产经营单位,涉嫌制作售卖掺杂掺假“土榨花生油”。事件曝光后,广东省食药监局组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问题花生油”清查行动。
记者获悉,省食药监局在第三期“黑名单”信息中,公布了涉事企业的处理情况。
经查,肇庆市端州区益业油脂购销部自2013年9月开始,在批发市场购买花生米,以租用流动榨油机榨取花生油的方式获取花生油作为原料,按照调和油与花生油3∶2的重量比例,掺入从江门市溢丰油脂有限公司购进的10度调和油(棕榈油)进行加工调制,并以“花生油”名义对外销售。肇庆市端州区广来粮油经营部自2014年7月开始,以花生油作为原料,然后按1∶1∶1的比例掺入从江门市溢丰油脂有限公司购进的大豆油、棕榈油并添加花生油香精后进行加工调制,以“花生油”的名义对外销售。经抽样检验,这些“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超出标准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广东省食药监公布的信息显示,两家企业均已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违法行为将被公示两年。肇庆市端州区益业油脂购销部同时被处以24万元罚款。
据了解,去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行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企业或个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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