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市阳东区鸿发榨油厂3批次花生油抽检不合格 |
2016-11-18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的2016年第45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对粤东、粤西、粤北等地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21批次,检出不合格3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食用油脂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抽检项目包括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等指标。
结果显示,标称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鸿发榨油厂生产的3批次“天籁花”花生油不合格,生产日期/批号均为“2016-08-10”,规格型号分别为0.5升/瓶、0.9升/瓶、1.8升/瓶。其中,规格型号为0.9升/瓶、1.8升/瓶的2批次样品被检出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规格型号为0.5升/瓶的1批次样品,被检出亚油酸、亚麻酸、花生酸、芥酸、花生一烯酸、山嵛酸项目不合格。据了解,黄曲霉毒素B1具有致癌性,可导致人类肝癌和食道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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