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进口植物食用油也会“短斤少两” |
2017-5-3 |
近年来,我国消费市场对植物油的需求日益增长,但受制于国内资源有限,需大量进口以满足消费缺口。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日照检验检疫局共对22批次、7.77万吨、价值1.2亿美元的进口植物油(主要为棕榈油、毛豆油)进行法定重量鉴定,共检出11批次与提单相比存在重大短重,短重重量198.3吨,短重货值超过14.5万美元,该局及时出具重量证书,方便国内进口企业索赔。
据了解,受国际市场植物油价格高位运行和国际市场植物油日益紧俏的影响,部分发货商受经济利益驱使,在重量方面“短斤少两”,实施贸易欺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签发重量虚高的提单,导致到港实际重量低于提单数;二是提供虚高的密度检测值。国际贸易中,散装植物油通常采用容器计重的方式进行结算,货物的重量通过“货物的体积乘以密度”来计算,发货商提供的货物密度偏大,用于结算的货物重量也会偏大。
日照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国内植物油进口企业,应慎重选择国外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公司合作,在签订合同时应坚持以到岸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重量证书作为结算依据。此外,应尽量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在装货港实施装船前检验鉴定,从源头上规避“短斤少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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