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两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
2017-11-13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两批次食用油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最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油等16大类食品,共抽检614批次,其中合格611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
1、标示为南安市顺昌粮油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7日生产的正宗麻油,苯并[a]芘不合格。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我国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μg/kg。而这批次麻油的苯并[a]芘达到100μg/kg,是标准值的10倍。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2、标示为莆田市福哆哆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7日生产的玉米胚芽油,酸值(KOH)不合格。
酸值(KOH)是指中和脂肪、脂肪油或其他类似物质1克中含有的游离脂肪酸所需氢氧化钾的重量(毫克数)。其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这批次玉米胚芽油的酸值(KOH)为0.33(mg/g),超过0.20(mg/g)的标准值。
3、糖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晋江市爱爱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2日生产的糖果(碧根果喜酥),大肠菌群不合格。
大肠菌群分布较广,在温血动物粪便和自然界广泛存在。人、畜粪便对外界环境的污染是大肠菌群在自然界存在的主要原因。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省食药监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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