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自5月起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 |
2012-5-11 |
自2012年5月1日起,云南省昆明市餐饮服务单位将全面禁止购进和使用散装食用油。
为确保杜绝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昆明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工商、城管、公安、新闻等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巩固成果4个阶段。
在动员部署阶段,各部门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并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誓师大会、集体约谈和签订责任书等方式,使各餐饮单位明确专项行动的政策和要求,主动使用合格的包装食用油脂。邀请中央及地方新闻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让社会及群众详细了解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成效,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奠定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2.8万家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企业,基本做到“六个全覆盖”,即:宣传动员全覆盖、公开承诺全覆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全覆盖、签订目标责任书全覆盖、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全覆盖、建立餐厨废弃物流向记录全覆盖。
针对昆明市“禁散”规定出台后,餐饮服务单位出现的新桶装旧油、包装油脂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散装及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行为;对违法单位将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管理办法》、《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将严重违规者在媒体上进行曝光。截至目前,昆明市查处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行为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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