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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布:神狮植物油厂生产的一批次小磨香油不合格
2018-11-20
    

河北公布最新抽检结果:一批次香油不合格

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2类食品303批次样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样品30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沧州开发区神狮植物油厂生产的小磨香油,酸值(KOH)检出值2.3mg/g。标准规定为≤2mg/g。检验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菏泽思达食品生产的香油不合格被山东省食药局通告

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49期(总第178期)的内容获悉,菏泽思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苯并(a)芘的标准值应该是≤10μg/kg,检测结果为27.9μg/kg,比标准值高出了17.9μg/kg。

鲁网菏泽11月19日讯:记者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49期(总第178期)的内容获悉,菏泽思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局对饼干、茶叶以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样品进行了抽检,共抽检260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588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涉及菏泽市1批次。

菏泽思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磨香油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标称生产日期/批号2018/7/13,标称规格型号216ml/瓶。该批次的小磨香油是芝麻油,属于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苯并(a)芘的标准值应该是≤10μg/kg,检测结果为27.9μg/kg,比标准值高出了17.9μg/kg。

对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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