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宝莱孕妇橄榄油违反广告法被处罚款1000元 |
2020-4-28 |
日前,广东贝必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在销售佳宝莱孕妇橄榄油(实际名称为佳宝莱孕产橄榄油,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015)时,宣称“预防妊娠纹专用护肤品”,违反了相关广告法。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1000元。
某电商平台上佳宝莱官方旗舰店佳宝莱孕产橄榄油
据了解,广东贝必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开始在京东商城的网店上架销售佳宝莱孕妇橄榄油,为增强其所售化妆品吸引力,提高销量,在网店的网页上宣称佳宝莱孕妇橄榄油为“预防妊娠纹专用护肤品”。
事实上,佳宝莱孕妇橄榄油是一款普通化妆品,并非药品,使用“妊娠纹”文字内容的广告,易使化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违反相关广告法。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在化妆品广告中使用医疗术语“妊娠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等相关规定,责令广东贝必佳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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