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油专项检查 |
2020-6-9 |
为防止问题食用油流入餐桌,连日来,汕尾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食用油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和城乡结合部食杂店等为重点区域,以媒体曝光的企业问题产品为重点对象,逐一排查是否存在涉事企业的问题产品。截至6月2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62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81家,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执法过程中,要求食用油经营单位核对供货单位的经营资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用油,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于无法提供食用油进货票据或未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商户,现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食用调和油时应从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要注意包装上的标签信息。食用调和油属于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必须在外包装上标识食用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市场上现有部分调和油产品,对各种植物油的比例也进行了标注。
接下来,汕尾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单位食用油的监督检查,确保市民用上放心食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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