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监局食用油抽检:一款黑芝麻香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不合格 |
2020-11-6 |
11月5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0类食品9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安徽润宜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柏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大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马鞍山易莲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企业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链接:什么是乙基麦芽酚?
本次抽检不合格批次涉及乙基麦芽酚,这究竟是什么呢?
记者了解到,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的功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检出。食用植物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非法添加导致。
|
|
更多行业动态|国际市场|粮油价格行情|食用油期指|粮油发展行业趋势>>
|
免责声明:本站有部分图文来自于互联网,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务必核实,风险自负。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转载内容及图片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网会尽快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