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其中,标称亨氏(中国)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5月25日生产的味事达味极鲜蚝油(规格型号510克),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结果为4.2×10;5.9×10;3.5×10;7.6×10;7.6×1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M=100000销售单位为安溪联谊润家商贸有限公司世纪豪庭分店。
此前,海关总署发布了2020年8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显示,进口自美国的由卡夫亨氏食品公司KRAFT HEINZ FOODS COMPANY生产的1批次水晶牌柠檬冰茶味固体饮料,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被拒入境。
海关总署发布的2020年9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显示,进口自瑞典的亿滋国际/mondelez international生产的欧宝巧克力味固体饮料本次有1批次203千克产品因标签不合格未准入境。亿滋国际即原卡夫食品公司拆分出的面向全球市场的独立上市公司。
标称河南丰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7月5日生产的聚动柠檬味苏打果味饮品(无糖一无汽)(规格型号360ml),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结果为5.8×10;7.6×10;8.2×10;7.5×10;7.5×10CFU/mL,标准值为n=5,c=2,m=100,M=10000销售单位为泉州邻鲜邦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0133-2014)中规定,水产调味品同一批次样品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液体饮料同一批次样品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mL。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标称福建华仁油脂有限公司2020年1月8日生产的凤凰花花生浓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1.8L/瓶),乙基麦芽酚不合格,检验结果为852μ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销售单位为将乐县古镛乐美佳超市。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对食品的香味改善和增强具有显著效果,且能延长食品的储存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使用乙基麦芽酚。过量食用乙基麦芽酚会对肝脏有影响,还可能会导致头痛、恶心、呕吐等。
标称星搭档食品(福建)有限公司2020年6月1日生产的Aji鲜切面包(原味)(规格型号330克),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6.4mg/g,标准值为5mg/g,销售单位为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大利嘉分店。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料酸价超标,也可能是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
标称漳州市划圣顿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8日生产的福佳香芝士面包,富马酸二甲酯不合格,检验结果为7.40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销售单位为福建万星城超市有限公司晋江泉商分公司。
富马酸二甲酯,别名马来酸二甲酯,是具有抗菌和杀虫作用的防腐剂。《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的通知中将富马酸二甲酯列为非食用物质,不得在糕点中使用。富马酸二甲酯会对人体肠道、内脏产生腐蚀性损害和引起过敏。糕点中检出富马酸二甲酯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使产品不易霉变、延长保质期,降低生产成本而违规添加。
标称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4日生产的新華門革命小酒(规格型号500ml),酒精度不合格,检验结果为39.3%vol,标准值为42±1.0%vol,销售单位为晋江市罗山集客来超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差值不得超过±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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