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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部署各地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2021-1-19
    

国家发改委1月18日消息,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业提质增效要求,进一步提升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调查制度,规范调查程序行为,提升调查工作手段能力。

据介绍,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是新中国成立后开展最早的、持续性最好的调查统计工作之一,是了解我国农业生产效益最主要、最权威的渠道,为研究制定农业农村政策提供了重要支撑,对引导种养结构合理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知提到,“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农本调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农本调查工作水平,为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农本调查工作,把更好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农本调查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并从进一步完善调查制度,规范调查程序行为,提升调查工作手段能力,强化调查队伍建设保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8年修订的《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显示,全国统一开展调查的农产品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农产品,具体品种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地方开展调查的农产品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具体品种根据生产布局、产业发展方向和对农业经济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由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分级规定。

农本调查主要采用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方法,依据农本调查对象登记的投入产出情况,对其生产经营开展常年性连续调查,并以一次性专项调查为补充,由负责直接管理农本调查对象的价格主管部门对原始成本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报送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深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新型生产模式快速发展,传统的农产品成本调查面临着新挑战。为此,国家发改委近期也在通过借鉴国际经验等方式,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去年12月总结,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的一些有益经验值得借鉴。一是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体系,建议从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市场交易、消费贸易等环节以及机会成本(土地和劳动)、现金收支视角,研究能够反映农业全产业链成本的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这样可以不断提高调查数据的适用性。

二是改进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方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与农产品成本调查的深度融合,提升数据采集效率和加工处理精准性。创新调查工作机制。同时,通过农产品价格中长期预测、农产品营销渠道信息发布、农业补贴政策解读、现金奖补标准调整等方式强化激励作用,提升农调户配合做好成本调查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农产品成本数据管理与开发利用。研究现有农本数据的内部整合和外部交换方式,逐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内部、涉农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农本数据共建共享。建立完善数据产品发布制度,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围绕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共享等规范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及数据产品向特定对象及社会发布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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