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标签最容易最可能触碰到的四大雷区:
雷区一:品牌口号用词、标签声称内容不合规。
雷区二:产品名称不遵守惯例、不合规、涉嫌虚假宣传。
雷区三:转基因和非转基因标识标示不当。
雷区四:食用植物调和油未标明成分和比例,违反新国标和标签通则。
以上四大雷区是食用标签上不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最常见的坑。无论“无心插柳”还是“着意栽花”,经过无数判罚案例的洗礼和新国标的盖棺定论,正规品牌今后可能不会在法规明文规定的问题上再犯错误,再栽跟头。
但仍存在一些模糊地带,现行法规条例未作出明确规定,在这里提出来与各位共同探讨:
一、食用植物调和油中含有花生油或者葵花籽油及其他未有转基因原料种植的油种,可以标识非转基因吗?
近期笔者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上除了鲁花外,大多数品牌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市场上含有葵花油花生油等原料的“非转调和油”基本都会显著标明‘非转基因’。
二、如果特别强调食用植物调和油的某些高端油种的成分,对该高端油种的占比有要求吗?
比如,如果产品名称为浓香花生食用植物调和油,花生油的含量需要达到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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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最怕工商部门和质检部门(现合并为市监局)找上门,不做“糊涂事”就不怕被“约谈”。
厂家必须吃透现行涉及食用油标签问题的所有的法律法规,对于模糊有争议的地带,要坚持“疑罪从有”的原则,认真梳理自己产品的标签,不要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不要打擦边球,不要试图去挑战监管部门的权威,不要去和监管部门比拼法律的熟悉度,否则吃亏的永远是自己。
尽管食用油标签的违法最高处罚达100万元,对于财大气粗的厂商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不幸的是以上所有违规的处罚,不是一次性处罚。任何一个地方的监管部门都可以进行处罚,若按期不更正,可多次处罚。
中国有两千多个县市区,也就意味着有两千多个市监局,每一家对于标签违规均可作出行政处罚。品牌方,你有多少100万可以重罚?
检测雷区,预测雷区,规避雷区才是品牌长久生存之道。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
《关于指导做好涉转基因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科(执法)函〔2015〕第18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2018年第16号〕
补充说明:
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一部规范食品标识的专门性部门规章。
其中“第三十二条”如果落地实施,今后国内食品包装,不再允许做出“不含”、“未添加”以及“非转基因”这样的标注,食用油行业将受较大影响,标签的有关雷区也将重新定义。点击查看→《非转基因、零添加、母婴适用”或许都不能标了!》
是否最终会生效,油企应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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