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监局查处食用油缺斤短两问题,生产厂家被立案处罚 |
2021-6-10 |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9日消息:食用油安全一直是市民关注的问题,那么日常生活食用油标注准确吗,会不会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近日,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的10L装“食用植物调和油”存在缺斤短两情况,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立案处罚。
根据舆情监测,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尢鸿庄10L装“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10L/桶,生产日期2020年12月28日,生产厂家: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
3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该公司的销售和出货台账,发现该规格批次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共生产18桶,已全部销售完毕。事后根据该公司召回3桶上述涉嫌净含量不合格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执法人员进行了抽检。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净含量标注不合格。经调查,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该规格批次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共生产18桶,以60元/桶的价格销售给终端客户,销售货值金额共计1080元。
经调查取证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定量包装实际小于其标注的净含量,其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销售定量包装食用油的净含量不合格的商品。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锦华裕贸易有限公司予以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该批食用油货值金额3倍罚款共计3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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