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抽检:两批次高原菜籽油标签不符合标准 |
2021-8-11 |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1年青海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9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中包括2批次菜籽油产品:
青海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城东中发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09-30;菜籽油,规格型号为1.8L/瓶,生产日期为2020-10-28,经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标签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标签检验结果:不符合 GB 7718-2011 条款3.1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的要求(该产品的执行标准 GB/T1536-2004 中条款 8.2 规定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也不符合 GB 7718-2011 条款4.1.10 产品标准代号的要求(该产品的执行标准应为GB/T 1536-2004)。
标签不合格不会影响产品品质,但是食品标签是生产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在制作过程中应秉持“真实准确合规、不误导、不欺骗”的原则,宣传产品的同时,能为消费者的购买提供正确指导,应确保相应信息让消费者能找得到、看得懂、算得清,让消费者对应获得的信息一目了然,安全消费、明白消费、快乐消费,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者对食品标签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不到位,造成标签标示不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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