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布某食用油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2021-12-23 |
紧盯群众反应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自今年5月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重拳出击,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切实解决民生诉求,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2月22日该局向社会公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其中,
成都某油脂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4月26日,广电计量检测(成都)有限公司在富顺县东湖镇某商行对其经营的菜籽清香型食用植物调和油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对被抽检的调和油的生产厂家成都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认定,该公司2021年3月25日给富顺县东湖镇某商行生产了定制产品30桶,违法所得300元。
当事人成都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
|
|
更多行业动态|国际市场|粮油价格行情|食用油期指|粮油发展行业趋势>>
|
免责声明:本站有部分图文来自于互联网,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务必核实,风险自负。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转载内容及图片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网会尽快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