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典型案件:一粮油加工店生产不合格土榨花生油被罚 |
2021-12-24 |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12月2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件,其中:
广州市从化温泉榕曦粮油加工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案
2020年9月,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生油,遂依法立案调查。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食品:……(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土榨花生油等食用油”的规定。2021年1月,从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该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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