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金溪县建立完备的地方粮油储备制度 |
2011-11-18 |
为建立健全粮油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粮油应急调控能力,日前,经金溪县人民政府2011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建立县级储备食用油计划,并进入实施阶段。县发改委、财政、农发行、粮食局正紧锣密鼓、通力配合,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储备食用油计划。随着县级食用油储备制度的建立,标志着该县已建立起了完备的地方粮油储备制度。这在抚州市尚属首个县。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粮油储备制度”的要求,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地方粮油储备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早在2008年该县就研究决定,分三年建立县级储备粮规模,并确保了县级储备粮所需收购贷款和管理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今年夏收期间,该县第一批建立的县级储备粮储存到期,县政府即优先安排了30万元财政资金对其进行了轮换,保证了县级储备粮常储常新,调得动、用得上。与此同时,为加强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县政府还专门研究出台了《金溪县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金溪县地方储备油管理办法》,对县级储备粮油的承储轮换、储备动用、储备费用和监督管理等职责进行了明文规定,有力地确保了县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备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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