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发布通知,征求《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国家标准计划《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由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提出,委托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
目的意义
我国是食用植物油消费大国,2023年消费量高达3908万吨,散装运输量也较大。
2024年7月2日新京报刊发《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热议。
现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对运输作业作出规范,对企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 有关批示要求,要抓紧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专用车辆、罐车清洗等卫生要求作出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对运输容器专用性的要求。运输食用油脂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油脂罐车和容器运输食用油脂。
2、对运输容器材料的要求。运输容器和材料应符合GB 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的要求。
3、对运输罐车检查的要求。对运输罐车装油运输记录进行检查,经核实符合要求方可装油运输。
4、对油罐进行定期清洗的要求。对油罐进行清洁,并对清洁所用的洗涤剂和清洗水提出要求。
5、对食用植物油承运方和接收方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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