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1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饮料。抽检样品共计994批次,其中合格989批次、不合格5批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经营者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科普
01 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02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03 油酸(C18:1)、亚油酸(C18:2)
脂肪酸组成作为油品的特征指标,会随其油料品种的不同而不同,通过脂肪酸碳链组成上的配比,与产品标准中的各碳链脂肪酸含量比较,可鉴定油品中是否掺杂其他的油脂。根据国家标准GB/T 8233-2018《芝麻油》,芝麻油的主要脂肪酸组成中的油酸和亚油酸的含量应分别为34.4%~45.5%和36.9%~47.9%。
04 总砷
砷作为一种类金属元素,广泛存在于土壤、水体和生物体内,是一种毒性较高的污染元素,包括无机砷和有机砷。一般来说,无机砷对人体的毒性比有机砷大,有机砷在机体内吸收率极低。长期摄入无机砷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主要包括癌症、皮肤病、心血管系统疾病、神经系统中毒和糖尿病。
05 山梨酸及其钾盐
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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