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杜撰他人地沟油加工食用油 发布不实言论判缓刑 |
2013-3-19 |
据兰州晨报报道(通讯员张丽记者郭玉红)因杜撰发帖,并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的男子龚某,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提起公诉。3月18日,记者获悉,这起被称为兰州首例损害商业信誉罪案已于近日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龚某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龚蠡于2012年1月11日22时30分许,在互联网上的百度贴吧匿名发帖,散布了题为《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的不实言论。此帖发布后,致使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的业务量明显下降,并导致其他公司向其注资800万元的增资扩股协议夭折,致使该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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