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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哄抢300多箱食用油
2012-1-12
    早报讯 (记者黄祖祥 吴水保 通讯员张志镇 文/图)昨日上午6时许,江西籍司机李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欲从惠安往厦门运送食用油,在途经国道324线晋江苏垵弯道路段时,不慎撞上路中隔离水泥墩护栏后翻车,车上所载的1853箱食用油全部倾翻在路面上,惨遭过路群众哄抢300多箱,损失价值约20万元。   事故发生后,晋江紫帽交管中队迅速赶赴现场,远远就见有路过的面包车司机故意把车停下来,就地抱起一两箱食用油后,迅速发动车辆逃离现场。   交管民警一边分工协助看护现场食用油,免再遭抢;一边联系晋江消防对被卡在驾驶室的司机进行营救。   据处理该事故的交管民警徐槟榔介绍,事发地段是个连续转弯的弯道,由于肇事车辆车速过快,承载货物较重,路面又有少量积水较为湿滑,导致事故发生,造成车辆严重受损,司机李某脚部骨折。   事发后,这辆货车因所载食用油翻落,临时占用过往两车道,导致现场出现车辆滞留现象,直到昨日中午12时,交通才恢复正常。   由于被哄抢食用油价值约20万元,受伤的货车司机李某拟报警处理。   据悉,我国《刑法》第268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是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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