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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vs“品牌” |
走进书店和书城,遍地都是纵论销售与品牌的大作,可以说,从90年代西方营销与品牌方面的系统知识的引进,结合几千万本土营销与品牌人士的辛勤耕耘,我们的理论与实践系统知识得到了长足的进展。其实,营销与品牌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概念,没有一个标准化的说法,查阅书籍,我们可以找到几十种对品牌概念的归纳。 我一直在思索如何寻找到一个比较简单的概念,能让普通的营销工作者也能很方便的理解品牌与营销的区别和差异。这样可能更便于在工作中的应用到位,也便于基本知识的传播。 把营销与品牌的概念结合到军事知识中,这是完全可以结合的,一曰商场即战场,二曰每一次战争都是策划和品牌运作的结果。 通俗的理解,我认为,品牌与营销的基本区别在: 营销讲究“攻城掠地”,品牌讲究“占山为王”。 营销人员都知道,销量决定一切,使用人群的增加对量的贡献至关重要,因此,营销人员的工作就是不断地开发市场,尽可能让产品接触到更多的消费者;从现实中,我们也知道,营销人员通常并不关心忠诚客户的维系,他们只要有固定的且不断增长的销量,他们可以不管这销量是新顾客还是老顾客带来。数据就是标准。所以,营销的核心工作是开疆拓土,占领所有的消费者,越多越好。 品牌工作者就不同,品牌强调占位,抓住一个消费者,就要在这个消费者头脑中占据一个位置,这个位置最好是刻骨铭心,永远难忘。品牌所有做的工作并不在于无穷的扩大消费者,而在于在有限的消费者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因此,品牌讲究不满足所有人所有的需求,讲究对消费者要有所舍弃,讲究集中资源重点攻击目标。 从这个道理来说,中国红军的历史在28年以前就是处于营销阶段,全国红色根据地几十块,分散割据,难成大气候。当毛泽东走进井冈山时,红军的革命才从营销阶段走向品牌阶段。到了今天,我们基本就只记忆到井冈山根据地,其他根据地都无从记忆。 这就是品牌的力量,它需要营销行为去实现它,但只有建立了品牌,占领了山头,才能更好的营销,才是基业长久的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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