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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要做权利的“冤大头”

    职场中有一种现象——很多管理者在工作没有成就、或者管理出了问题之后,或多或少都会抱怨说是“老板没有授权”所致。而比这更有趣的是,老板往往也会“拥权自重”——意即“我为什么要授权给你?或者说请给我一个授权给你的理由”,结果,下属的工作失误或者管理失职行为就顺理成章地变成老板的问题——是你没有授权才让我无法发挥的!于是,矛盾和责任就开始转移了。殊不知,这是一种谬误,老板更是不知不觉地做了“冤大头”。 

要弄清这个概念,我们还得先从什么是职务权力说起。 

在HR管理理论中,管理者的权力其实就是一种“职务权力”,职务权力就来自于职务本身,来自于HR管理中的职务设计,不同的职务有不同的权力,必须明明白白地写进《职务说明书》,不管是谁,只要在这个职位上,就必须行使职权,否则就是一种失职!而任何组织只要设计了这个职位,就必须赋予这个职位相应的权力,这是一种管理科学。比方说,一个门卫可以拒绝某些人和某些车辆的进出,一个清洁工也可以制止乱丢垃圾的不良行为,这就是他们这个职务本身就具有的权力。同样,交警要是没有查处违章的职权,交通治理就是一句废话。 

遗憾的是,因为不明白什么是职务权力,也不知道职务权力来自哪里,在中国式管理实践中,很多管理者对权力这个东西讳莫如深——要么回避权力,要么抱怨老板不授权。久而久之,很多老板也就真的认为管理者的权力是自己授予的,这就做定了“冤大头”,也为企业中很多的管理失职行为、逃避责任行为埋下了伏笔和隐患。 

在任何组织中,《职务说明书》都是一个最为基础的管理文件。它不仅明确了职务本身的基本权利,还界定职务应该担负的基本责任,以及这个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一个组织要是连标准的《职务说明书》都没有,那管理可能就不是一般的混乱和落后了;一个HR管理者要是连《职务说明书》都不去设计,那也不只是专业水平低下那么简单了。而任何一个身在主管岗位的管理者还认为自己没有权力的话,这就绝对是企业的一种悲哀了。 

在管理概念中,权力还是责任的保证,所以,权责必须是对等的。也就是说一个人享有多少权力,就必须担负多少责任,一个人回避权力,实际上就是规避自己的责任。在很多组织中,很多人都不明白权力与责任之间的这种关系。而人性都是自私的,所以,很多管理者就滥用权力谋私,而在工作出了问题之后,却又去寻找借口、逃避责任,这就是因为缺乏对权力的管制所致。 

职权不是老板的恩赐,任何一个组织在设计新岗位之前,就必须先设计好这个岗位的责任和权力;而任何一个管理者在接受管理职务之前,就必须弄明白自己的权限。任何一个老板也不要认为你需要给下属授权,你任命了一个人,就已经赋予了他相应的权利,你更不需要接受下属无权的抱怨,也不要做权力的“冤大头”,否则就是下属的一只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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