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 > 营销文库
文章名称   文章和内容   

合作营销的实现形式与原则

          合作营销的实现形式——产销战略联盟
  
    所谓产销战略联盟(即合作营销),是指处于同一分销渠道的两方或多方成员(供应商与分销商)之间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形成风险——利益联盟集团,按照商定的分销策略和游戏规则,共同开发市场,共同承担市场责任和风检,共同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并共同分享销售利润的一种战略。

    这里所指的供应商,是指渠道中上游的概念,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具有批发性质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产销战略联盟具有方式灵活、层次较多的特性,所以供需企业在实行其联盟时有从低到高的多种形式。根据美国学者柯特勒的观点,供需双方企业通常可采用三种方式——合作、合伙与分销规划。

    合作营销的原则
  
    要想在联合营销中趋利避害,就需要掌握互利互惠、地位对等、优势互补、高附加值、法律保障和强执行力等基本原则。

本站有部分文章来自于互联网,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务必核实,风险自负。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转载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网并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