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红情况的说明 |
2012-2-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现有股利分配政策
经2010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原则上当年应向股东派发一定比例的现金红利,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将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分配预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若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在实施现金分配时应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对大股东所持股份采用“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当年实现利润及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200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0.86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40.15万元,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8485.35万元。
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43.75万元,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1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为17851.30万元(未经审计)。
三、未来提高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的工作规划
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意愿,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提高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实现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切实提升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就公司2011年的分配情况进行任何形式的讨论和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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