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食药监局通报白酒、食用油抽检结果 两项目不合格 |
2014-10-23 |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食药监局网站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2014年4月份,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白酒产品的市级监督抽检。本次抽检项目包括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糖精钠、铅、酒精度等5个指标。共抽检白酒43批次,涉及10个县市区28家企业,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同时,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食品质量安全,今年4月份,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了食用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按照2014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计划,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调和油、色拉油、棉籽油为重点,在全市部署开展了食用油专项监督抽检。
4月份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122批次,涉及全国3个省(直辖市)56家企业,抽检项目包括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B1、浸出油溶剂残留、过氧化值、酸价5个指标。其中:抽检大豆油55批次,全部合格;抽检花生油21批次,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抽检玉米油17批次,全部合格;抽检调和油、色拉油26批次,全部合格;抽检棉籽油3批次,不合格样品数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并(α)芘、浸出油溶剂残留。
据了解,这些不合格项目包括:日照日兴花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万里江压榨一级花生油,山东省恒兴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尔乐棉籽油。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做好不合格食用油处置和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各相关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要求逐一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对2家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营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加大对不合格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的跟踪抽检力度,采取严厉措施,强化质量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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