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药监局:两批次食用植物油被检出不合格 |
2015-1-8 |
2014年12月31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食用植物油产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产品实物质量合格58批次,不合格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96.7%。
本次食用植物油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了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等5个地州市33家生产企业60批次产品。抽检依据《亚麻籽油》GB/T8235-2008、《红花籽油》GB/T22465-2008、《花生油》GB1534-2003、《食用调和油》SB/T10292-1998、《芝麻油》GB8233-2008、《玉米油》GB19111-2003、《棉籽油》GB1537-2003、《大豆油》GB1535-2003、《菜籽油》1536-2004、《葵花籽油》GB10464-2003等标准的要求,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加热试验、含皂量、冷冻试验、烟点、铁、铜、游离棉酚、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α)芘、儿羟基茴香醚(BHA)、二儿羟基甲苯(BHT)、腐霉利、乐果、倍硫磷等2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温宿县托乎拉乡爱利效农民专业合作社1批次菜籽油酸值项目不合格,温宿县托乎拉乡爱利效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1批次胡麻油苯并﹙a﹚芘项目不合格。
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企业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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