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油为抽检不合格食用油被食药总局通报 |
2015-5-19 |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了2014年食用油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18日,大众网记者从通报中获悉,2014年,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1072790户次,责令整改11884户,取缔违法经营348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4件,移送司法机关10起,查扣不合格食用油118407公斤。标称企业名称为莱芜市滨河花苑泰钢娱乐城超市的商标为山沟沟牌1.8L/瓶装花生油酸价超标被通报。
大众网记者从通报中了解到,2014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共抽检食用植物油880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2.3%。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苯并[a]芘、酸值、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极性组分、溶剂残留量等。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抽检食用植物油1627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62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2.2%(不合格样品批次及企业名单另行公布)。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在第一时间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召回下架、停产、整顿等措施进行了处置。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莱芜市滨河花苑泰钢娱乐城超市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莱芜市莱城区高新区六区南门
被抽检单位名称:泰安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检单位地址:泰山区宁家结工业园(05)号
食品名称:花生油
规格型号:1.8L/瓶
商标:山沟沟
生产日期:2014/8/4
不合格项目:酸价
检验结果:1.21mg/g
项目的风险等级:低风险
标准规定:产品标准明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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