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规定未显著标示转基因的食用油企业将被严惩
从2015年10月1日起,转基因食品如果未按规定标示“转基因”字样将被处罚,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下月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转基因标示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食用油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由消费者自由选择”,“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