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药监更正信息 鲁花食用油合格 |
2016-1-6 |
近日,济南市食药监局天桥分局官方网站挂出两则撤回此前公布的该区对三批次食用植物油的抽检公告。之所以撤回,是因食用植物油在餐饮企业抽检出有问题后,餐饮企业未向供货商或生产企业履行告知义务,之后生产企业又向天桥区食药监局提供了该批次食用植物油的检验合格报告。
据济南市食药监局天桥分局发布的公告显示,2015年9月1日,天桥区食药监局对济南市中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使用中的1批次5S压榨一级花生油进行了抽检,经检验“过氧化值”不合格。2015年12月23日,济南市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上抽检结果进行了公告,该公告标称被抽样单位为“济南市中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济南市中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在接到《济南市天桥区食品安全监督抽验检验结果通知书》后,既未履行告知供货商或生产企业对产品进行确认的义务,也未就检验结果履行向供货商或生产企业申请复检的义务。2015年12月24日,山东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向济南市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了被抽检批次的5S压榨一级花生油《成品油脂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该批次产品为合格。根据以上情况,济南市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回抽检结果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在另外一则通告中,天桥区食药监局也撤回了此前对1批次胡姬花特香型花生油和1批次特香型花生油的抽检不合格结论。原因也是被抽检的餐饮企业未向生产企业履行告知义务,此后两批次食用植物油生产厂家嘉里粮油(青岛)有限公司向该局提供了《产品质量报告单》,显示上述2批次产品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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