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未一级品管 重罚300万 |
2016-4-25 |
食品业者自主检验范围扩大!食品药物管理署昨公告,今年7月31日起,包含食用油输入业者、超商或量贩等业者,针对贩售的食品,都需扩大自主检验项
目。其中食用油每半年要自主验一次重金属、总极性物质、农药残留;超商、量贩店则须针对风险较高的金针、蜜饯与即食食品进行必要检查。
过去劣油、假油等食安事件重创民眾信心,政府机构针对市售金针、蜜饯、萝卜乾等產品的抽查,也经常验出添加物违规,为增进业者自主检验责任,食药署陆续修正强制检验相关规范。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许朝凯表示,7月31日起新规将上路,包含超商、量贩店贩售的金针、萝卜乾、蜜饯、即食鲜食、现场调理食品与截切生鲜蔬果等,每半年或每批產品,需针对添加物或卫生指标菌强制自主检验。
至于食用油脂输入业者,必须每半年自主检验一次,项目含重金属、总极性物质与农药残留等,检验纪录至少要保存5年备查。
此外,为确保消费者安全,许朝凯说,食用油脂、肉类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营养食品、黄豆、玉米、小麦、麵粉、淀粉、食盐、
糖、酱油、茶叶、茶叶饮料,及非属百货公司之综合商品零售17类食品业者,今年起也要分阶段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画」,并提交给相关单位备查。
许朝凯表示,本次修正规范主要强调业者一级品管,也就是自主检验的部分,若未依规定提出食品安全监测计画或未实施强制性检验,可依《食安法》开罚3到300万,情节重大者可命其歇业、停业,甚至废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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