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 > 食用油新闻
文章搜索:  
黑龙江省抽检食品其中有大豆油、酒类等5类样品不合格
2016-6-14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15类食品219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在食用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及调味品,共5类食品中各发现1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哈尔滨市道里区鑫兴豆油加工厂生产的大豆油过氧化值指标超标;哈尔滨龙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龙滨酒中,含有不得检出的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此次,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中,发现哈尔滨市道里区鑫兴豆油加工厂生产的大豆油过氧化值指标超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中,发现黑龙江省绿巨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炉花生(蒜香口味)中含有不得检出的二氧化硫;对水果制品抽检中,发现哈尔滨市道外区阿利炒货厂生产的九制话梅二氧化硫残留量指标超标;对酒类抽检中,发现哈尔滨龙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龙滨酒中含有不得检出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对调味品抽检中,发现哈尔滨百花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原哈尔滨食品酿造一厂)生产的米醋总酸指标不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召回问题食品等。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当地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同时,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热线投诉举报。




更多行业动态|国际市场|粮油价格行情|食用油期指|粮油发展行业趋势>>
免责声明:本站有部分图文来自于互联网,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务必核实,风险自负。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转载内容及图片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网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