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0.9%。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1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陕西美力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经典婴儿配方羊奶粉中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分别为1500CFU/g、2200CFU/g、4400CFU/g、1300CFU/g、150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小于或等于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小于或等于1000CFU/g的要求。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涉及的标称生产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吉林省的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中二十二碳六烯酸检出值为0.796mg/100kJ,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为≥1.12m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低0.324mg/100kJ。
另外,黑龙江辰鹰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婴慧婴儿配方奶粉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硒的单位印刷错误,将单位“μg”错误印刷为“mg”。
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请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六期)公示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六期)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3类食品8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69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1.1%。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长春市绿野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笨榨豆油中过氧化值超标;吉林·通化石湖秋实果仁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野生山核桃油中酸值、过氧化值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通化、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长春、通化、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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