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61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1批次食用油被查出存在致癌风险的苯并(α)芘超标。
苯并(α)芘:
是一种常见的高活性间接致癌物和突变原。在食品生产行业中,苯并(α)芘属于其他污染物,在粮食加工品、罐头、水产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食品大类中广泛存在,在一定范围内的苯并(α)芘,是食品的安全性指标。
“经常过多的摄入苯并(α)芘含量超标的食物对健康具有潜在的危害,存在患癌的风险,应尽量减少摄入。”自治区食药监局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副处长罗次平表示,在食用油中存在苯并(α)芘,常源于加工过程中温度控制不当所致。
今年年5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五家承检机构,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6大类1011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0批次,合格率94.0%,不合格样品6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6.0%。
“比如在此次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中,114批次中,不合格样品达22批次,占19.3%。”罗次平说,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抽查的24批次蜂产品中,不合格批次为12批,不合格率为50%,主要原因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低于国家标准。
“如果果糖和葡萄糖的含量低于国家标准的60%,就有可能掺杂了其他东西,从而降低产品的口感和营养价值。”罗次平说,而在此次抽查中新市区安宁渠镇可可拉穆蜂蜜加工厂生产的塞尔大尔纯蜂蜜,(规格型号1000g/瓶,生产日期2015-09-13)其“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为20g/100g,只有标准规定的(≤60g/100g)低33.3%。
“此次通报的产品,只能说明该企业生产的这一批次产品存在问题,并不意味着所有产品都不合格。”罗次平提醒消费者要理性对待生产企业生产的其他批次产品。
针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核查处置情况于2016年9月15日前公布。
同时,广大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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