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经理变身偷油硕鼠 万箱食用油不翼而飞 |
2016-8-30 |
食用油是大家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消费品之一。去年年初,苏州吴中一家大型商场的万余箱食用油不翼而飞,价值约250万元,随后不久,商场的粮油部经理沈伟(化名)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近日,吴中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沈伟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退赔赃款。
1982年出生的沈伟本是年轻有为,大学毕业后就进入一家大型连锁超市工作,2010年调动至该超市吴中商场担任粮油部经理,负责食用油、
米面、调味品等 货物的订货和销售工作。由于公司对中层领导设有较为严格的考核标准,加上粮油价格波动频繁,沈伟面临的销售压力也非常大。
为了完成自己的销售业绩,取得领导的认可和赞赏,沈伟从2013年开始,逐步发展与客户私下进行的粮油交易。按照他的设想,在油价较高时,
他以略低于商场标价的价格向客户预收货款,再在油价较低时从商场购买粮油后交付给客户。这样一来,既可以提升销售业绩,还能赚取一些差价。但事实并非如此
顺利,在油价的不断波动过程中,沈伟不仅没有赚到差价,还亏空不少,预收了货款却仍欠客户不少食用油,眼看就要兜不住了。
作为粮油部经理,沈伟是有权以公司上海总部或吴中商场的名义向供应商订购粮油的。为了及时交付私自销售的食用油,沈伟分别发邮件向南京某粮
油公司和苏州某贸易公司订购了AKA大豆油、金龙鱼调和油等油品共13800箱。按照公司流程,订购的食用油到货后本应由收货部的员工进行登记入库,但沈
伟却自作主张地要求供货商将这些食用油直接运送到停车场卸货,并最终将这些食用油交付给了自己的客户。
没过多久,公司就发现了收支上的异常,一经核对,正是缺少了这13800箱食用油,公司领导立即找沈伟谈话,沈伟自认是私自进行批发交易时发生亏损,所以利用公司的货物去抵债了。当天下午,沈伟便自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 食用油,采用略低于公司销售价的方式吸引买家购买变现,其行为目的是追求所挪用食用油的变现价值,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以挪用资金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沈伟有期徒刑四年,并责令被告人沈伟退赔赃款二百四十七万余元。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案被告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工作上也有了一定作为,但为了追求业绩、谋取私利,竟然无视公司管理制度、擅
自挪用资金,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害了自己。企业在招聘员工、提拔干部时,不仅要考察业务能力,也要注重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同时改进和完善各项管理
制度,防止少数有歪脑筋的员工利用监管上的漏洞,造成企业经济和名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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