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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上演依法抢劫食用油
2016-12-27
     “依法抢劫”雷语在朋友圈形成热词——日前,黄冈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被曝以样品调查为由从一家粮油店一次性拿走36瓶食用油,与店家发生语言冲突,竟语出惊人:“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面对质疑,执法人员更是表示,“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
 
 
  近日湖北电视台《新闻360》栏目播出——张先生在黄州区坡仙路经营一家粮油店,12月15号,他的店里来了几名黄州区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声称怀疑店内某品牌食用油有问题,要带走样品调查。
 
 
  按规定,执法人员应该向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执法依据,但这名工作人员却拒绝出示,直接从店里往外搬油。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面对如此执法,商店老板张先生情急之下说:“你这是抢劫!”
 
 
  谁知这位执法人员语出惊人:“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
 
 
 
  张先生说,执法人员进店直接拿走商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一次要拿走的实在太多。他说已拨打了新闻热线,执法人员才放下商品离开。视频中说这些话的工作人员名叫张杰,是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记者找到黄冈市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王书记并不愿意解释。
 
 
  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舒局长表示,按照规定,抽样检查一般是出票购买样品。
 
 
  在执法期间,黄州区食药监工作人员说出“依法抢劫”这样的话,已经很失妥当,而接下来冒出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让人目瞪口呆。
 
 
  黄州商城是黄州城区最大的农贸市场,最近多家商户都接到了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出的罚单。
 
  不仅是在黄州商城,在黄州城区经营粮油超市的林师傅,上个月也因为店内被发现有一桶过期食用油,收到黄冈市黄州区食药监局开出的罚单。
 
 
  记者了解到,这些罚单很多都是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进店检查时,发现过期商品开出的,罚款金额并没有一定标准,商户们很不理解。上个月,有商户通过当地媒体的行风热线反映这个问题,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曾做过公开的官方回应。
 
 
  按照这位领导给出的官方回应,这类非主观故意的行为,并且没有销售出去的,实际操作中是免于处罚的。但实际上,黄州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小到一袋过期胡椒、一桶过期食用油,统统开出罚单,少则几千,多则上万。
 
 
  小商户罚款随意,大商家同样照罚不误。作为黄冈地区最大的粮油供应商,荆楚粮油湖北黄冈公司下属公司将一批即将过期的大米召回仓库存放,已经入库等待处理,可当时黄州区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出现,开出“六十六万”的重磅罚单。
 
 
  那么,对于企业已经将即将过期的食品召回存放,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样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呢?
 
  面对天价罚单,荆楚粮油湖北黄冈公司申请行政复议,黄冈市人民政府于今年1月撤销了黄州区食药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是,目前这批价值12万元的大米仍然还被黄州区食药监局扣押。
 
 
  湖北黄冈食药监局当事人被停职
 
  12月25日,黄州区委、区政府迅速成立调查专班依规依纪处理此事,当地纪委目前已对张某停职并作立案调查,对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情况正在加紧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经查,2016年12月15日上午,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局执法人员张某等一行三人,未穿制服到坡仙路一家粮油店进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其销售的食用调油系列,涉及三个品牌、八个品种,其包装的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准备按规定程序进行查封, 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未予配合,张某表述了“依法抢劫”等诸多不当言论,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形象。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着制服,违反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着装风纪及监督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及黄冈市的相关规定。
 
  此事暴露了黄州区部分执法主体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引起当地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目前,当地紧急召开全区规范行政执法专项会议,及时排查和处置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事关国计民生,该局将依法依规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在规范执法的同时,更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并欢迎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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