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低价油、高价油混合而成的食用调和油,在市面上时有可见。不过,许多商家突出渲染其中的高价油成分,却未按规定标明其含量。去年底,《市场导报》刊发报道,对拼多多商城所售调和油的这一问题予以披露。
尽管拼多多方面当时承诺“会加强监管并敦促商家尽快整改”,然而时隔数月之后,导报记者联手导报律师团“回头看”发现,此类问题竟依然大量存在,而且部分调和油虽然加注成分比例,但是其相关的宣传仍存在重大误导之嫌。
导报曝光案例回放
读者此前举报的是一款“欧贝丽斯”特级初榨橄榄调和油。
五升容量的这款油,外包装上醒目地标注着大号字体“特级初榨橄榄”。初看上去,让人以为是纯正的、百分百的橄榄油。但细细再看,大号字样的后边,拖着小号的“调和油”三个字。
原来,这仅仅是掺入了橄榄油的调和油。标签一侧,更小号的字样注明,它是由菜籽油、花生油、橄榄油调配而成。而据了解,几种油的价格相差悬殊。橄榄油常常被称为 “液体黄金”、“油中贵族”,售价要远远高于菜籽油等食用油。但是几种油的成分配比,外包装未见提示。
“不公开比例,这就给商家玩弄手法留出了空间!”举报者称,举个极端的事例,如果在一桶满满的菜籽油中,滴入一滴橄榄油,然后公然打上“橄榄调和油”的名头,那么消费者购买后无疑就成了“冤大头”!
为了应对这一行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作出了规定,“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在导报记者的关注之下,拼多多商城经调查确认了店铺名为 “尚源食品专营店”的商家所售“欧贝丽丝”调和油的三大问题。
首先是标识不清。该产品的中文为“特级初榨橄榄调和油”,但是其英文翻译为“EXTRAVIRGINOliveOil”,将其直接译成了纯正的橄榄油。
其次存在误导。商品品名为“特级初榨橄榄调和油5L装”,但“特级初榨橄榄油”为大号字,“调和油”换行小号字,会让人误以为是纯正橄榄油。
再者是隐瞒含量。配料表里未标注成品中突出宣传的橄榄油含量。据此,拼多多平台遂责令商家限期作出整改,并对问题商品下架处理。
隐瞒含量依然大量存在
拼多多方面一度承诺,对于平台上的其他店铺,也会加强监管力度。平台一定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敦促存在问题的商家尽快整改,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然而,事后的监管是否得到了切实履行?效果怎样?导报记者曾多次联系拼多多平台采访,但相关人员一直没有给出反馈。
期间,导报记者却陆陆续续又接到多起举报,称该平台上隐瞒含量的问题依然大量存在。对此,导报记者联手律师团律师李悦(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对拼多多平台再度展开调查。
手机登陆拼多多APP查询后,经过关键词搜索,可以查得平台上面所陈列的众多调和油产品。
一款名为“鸿福祥”的特级初榨橄榄调和油,标注的厂家为江苏省太仓市福麟食品公司(分装)。但是翻遍产品精美的网页介绍,始终没有发现关于成分配比的信息。
那么实际之中,产品的外包装上是否标注了成分含量?导报记者于是下单购买了一份。快递很快便送货上门。导报记者对产品外包装进行仔细查阅发现,其上虽然注明了四种食用油的成分,但没有任何成分占比的提示。
拼多多平台上的另一款产品——“全民营养家”特级初榨橄榄食用调和油,也引起了导报记者的关注。查遍产品的网页介绍,同样没有发现关于成分配比的信息(向拼多多平台指出后,才于近期添加了标注)。导报记者于是再度下单,购买了这款产品。
送上门的这款产品,外包装注明委托企业为云南尚满经贸公司,受托企业为云南圣佩经贸公司,配料为橄榄油、菜籽油,但是两种油的比例信息同样没有标注。
另一款名为 “绿亮牌橄榄原香”产品,在突出标榜橄榄油的同时,导报记者翻遍了精美的网页介绍,也未见橄榄油的含量提示。
含量仅3-5%,也敢大肆包装成橄榄油?低价食用油变身“油中贵族”幕后
橄榄油占比有些仅3-5%
由于《市场导报》前期的曝光,拼多多平台的一些调和油产品也标注起了成分含量。但是另人吃惊的是,大肆突出“橄榄油”宣传的这些产品,其橄榄油的比例低得惊人,有些只有3-5%。
一款名为“克里斯贝尔”的橄榄调和油此前也遭到过读者举报,称其存在着多种问题。该产品由福州德晟食品有限公司监制、福州芬香粮油食品公司生产(分装)。
举报者称,该产品的外包装上,直接标注“特级初榨橄榄”,而“调和油”的字样处理得难以让人留意到。侧面的标注才显示,配料由玉米油、菜籽油、橄榄油构成。另外,包装上也没有标注各种油的含量。
不过,在最近的一次查看中,导报调查发现,该产品的网页上,新添了成分含量的信息。但是相关的数据大大突破了导报记者此前的想象。其橄榄油仅为3%,玉米油为5%,菜籽油则高达92%。而市场上,橄榄油和菜籽油的价格相差悬殊。
另外,《市场导报》此前曾曝光的隐瞒含量信息的“欧贝丽斯”,如今也增添了含量标注,但是其礼品装产品显示的橄榄油成分也仅为5%。
另经查阅发现,橄榄油含量最高的有两款,分别为“欧莉斯兰”、“欧丽安娜”调和油,但比例也只有12%。
产品宣传极易引人误解
隐瞒成分含量的上述做法,有违国家的规定,那么明示了是否就完全正规合法了?导报记者与导报律师团查阅发现,不少产品通过将成分、含量等信息弱化处理,而大肆宣传含量极少的橄榄油成分,这样的做法极易引人误解,让人误以为是百分百纯正橄榄油。上述行为同样构成违法!
这些产品的网页宣传及外包装上,往往刻意的突出“特级初榨”“橄榄”等字样,同时又刻意缩小“调和油”的字体,有的还将“调和油”的字体选用与背景色相似的颜色,让人不易发觉。有的产品甚至连“调和油”的字样也省略了。有的使用的英文字样为“EXTRAVIRGINOliveOil”,翻译成中文即意味着是纯正的橄榄油。
虽说橄榄油的成分很少,但是许多产品的宣传却通篇围绕着“橄榄油”大作文章。商家往往选用新鲜油橄榄的大幅照片,并大肆介绍橄榄油的“观色”、“闻味”、“品味”、“等级”,并大谈食用橄榄油能“吃出健康”。
这些产品还突出强调橄榄油原产地 “西班牙进口”,声称产自某某种植园,涉及多少公顷的土地及多少的产量。相关产品还高谈阔论橄榄油的“低温物理压榨”生产工艺(分拣、采摘、筛选、品控等等)以及橄榄油的各种特殊食用方法(烹饪、烹调、凉拌、煎炸等)。
显然,在这些调和油中,比例很低甚至极低的橄榄油已然喧宾夺主,成了耀眼的“明星”。而其他占主要成分的食用油,关联的宣传有的只是一笔带过,有的甚至只字不提。
误导性宣传可被追责
针对于以上调查所呈现的问题,导报律师团律师李悦认为,所涉经营者未尽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其行为已违背了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首先,经营者的相关宣传涉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李悦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对何谓“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作了进一步解释,其中就包括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另外,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亦明确规定,标签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李悦律师称,对于上述行为,经营者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监管部门可对其施以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且对于处罚行为,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未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还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李悦律师进一步指出,《预包装食品标鉴通则》作为食品安全标准,是一种强制执行的标准。根据该《通则》规定,若经营者在其销售的调和油外包装标签中,以图形、字体等方式突出强调添加了有价值的“橄榄油”,其就需在标签中标示橄榄油的添加量。否则,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李悦律师还特别指出,拼多多商城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开办者和管理运营者,对于进驻平台的经营者,应负一定的审查、监管责任。若拼多多商城明知或应该知道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则其存在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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