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整治“地沟油”不能城乡有别 |
2017-5-8 |
食用油安全问题刻不容缓 此前一度让民众恐慌、恶心乃至损害健康的“地沟油”,警报解除了吗?
当然没有。尽管现在的情形不再像2014年那场“地沟油”风波猛烈,但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问题仍时有发生,相关的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特别是,随着城市治理的持续加力以及市民的抵制,“地沟油”转向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倾销。广大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正在成为伪劣油品、食品的“接盘侠”。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发布说明国家正在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地沟油”治理重点是立足源头治理,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并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有条件的单位要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照处理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
“地沟油”转战农村,一方面因为农民当下的消费水平还比较低,“地沟油”以及掺和了“地沟油”的所谓正规食用油制品,因为有价格优势,往往能够很方便地通过农贸市场,进入农村家庭。其中,最恶劣的是很多制售企业、小作坊出于寻求规模效应的需要,往往会盯上人群扎堆儿的工地食堂乃至部分农村学校等。另一方面,“地沟油”下乡,也与监管尚不严密,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巡查力度不够有重要关系。
必须看到,“地沟油”的生产、勾兑、销售是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相应的各项治理措施也应该实现全链条无缝对接。不仅要重点打击炼制“地沟油”的黑作坊、勾兑“地沟油”的无良企业,也要切实追踪“地沟油”的去向;既要管好城市的餐桌,也要管好农村的油锅。唯有如此,才有可能谈得上培育“地沟油”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
置身一个“大数据”的时代,监管部门也必须与时俱进,真正掌握与“地沟油”相关的各种数据,并将阶段性整治行动的打击力分布到日常监管中去、分布到城市乡村企业各个领域中去,久久为功,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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