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自治区决定延长平价粮油销售时间,提高购买限量并适当放宽限购范围 |
2011-11-24 |
近日,自治区决定,延长从8月开始在全区14个市实行定点限量平价销售粮油的时间,延长实施期限2个月,即至2011年11、12两月继续实行定点限量平价销售粮油。同时决定:一是平价粮油销售点的供应时间要适当延长。二是每人每次购买平价大米的限量由10公斤提高到20公斤。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团体凭购粮证明和承诺书供应适量平价大米。根据粮源情况,对市区内的学校等单位食堂,需集体批量购买平价大米的,凭单位证明和购买平价大米食用消费承诺书,经市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供应适量平价大米,但批量购买大米的数量必须与实际食用需求量相符。同时,要掌握好供应的节奏,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囤积和倒卖平价粮食。
目前,我市在桂中、东环、前进、广雅等4个农贸市场各设一个平价粮油销售点,各平价粮油销售点的销售工作,正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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