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新闻 猪下脚料炼食用油 黑心油送至江西 10人通州受审 |
2012-9-28 |
收购猪的水油、囊膪(俗称“脯肉”)、生殖器等下脚料,熬制猪油后,竟然销售供人食用。昨天,陈某等10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通州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大约从1991年起,被告人陈某等6人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南通开发区竹行镇、小海镇,通州区先锋镇、张芝山镇、金沙镇等地的屠宰场、农贸市场,收购猪的水油、囊膪、生殖器、卖肉人修割下的碎肉等猪下脚料,用作原料,各自在其居住的通州区张芝山镇、川姜镇、先锋镇采用土灶熬制猪油,出售给相关企业用作工业用油。
后来,到南通市区购买猪油的被告人杨某等3人先后提出上述猪油可以通过“水洗”变白,用作食用猪油出售,陈某等人遂在明知自己用以生产猪油的原料、生产工艺、生产出的猪油成品、包装等均不符合食用猪油国家标准的情况下,生产食用猪油。
杨某等人订购该猪油后,通过被告人聂某开设的物流公司运送至江西,由杨某等批发零售给当地居民食用。聂某在明知杨某等订购用于销售给居民食用的猪油系陈某等人用猪下脚料炼制而成,且猪油包装桶无标识等的情况下,为各被告人运输,并为双方代收、代付货款,共运输食用猪油81万余斤,销售金额近300万元,亦因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而被同案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通州法院审理之中。
(文章来源于——中外高端食用油招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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