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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新闻 用猪内脏提炼的“毛油”经过加工竟成了食用油
2012-10-18
    “地沟油”对人体危害极大,但有的人为了赚钱竟然昧着良心生产、加工、销售。记者昨天获悉,余新镇一家油脂加工厂的老板马某已被南湖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5月14日,余新派出所接到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移送线索,称2011年以来,江苏泰兴某油脂加工厂从嘉兴的马某、江苏的杨某等人的小作坊内收购猪下脚料及肉制品废弃物等原料制作的“毛油”,价格为每吨4000至5000元,回来经除臭、脱土等环节生产成食用油。   很快,民警就将马某拘传至余新派出所讯问,马某知道纸包不住火,当即交代了自己在明知江苏泰兴某油脂加工厂是生产食用油的情况下,仍将用猪下脚料生产的“毛油”卖给该厂的犯罪事实。   马某说,他是从2006年开始在南湖区余新镇经营油脂加工厂的,开厂后主要收购猪内脏、猪下脚料及废弃物生产、加工、销售工业用的猪油。   到了2010年年底,通过别人介绍,马某认识了江苏泰兴某油脂加工厂老板李某。马某就想把自己生产的猪油卖给李某,当时,李某就提到自己收购的“毛油”是拿回厂里精炼成食用猪油的,要求马某的“毛油”质量必须符合一定标准,酸价不能太高,否则就不要。   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马某将其加工厂生产、加工的工业猪油分10次销售给李某,非法获利100多万元。而李某等人将这些工业猪油经过除臭、脱土等环节,生产成食用猪油后,冠以“黄桥”牌商标,以每吨8000元的价格销往江西、浙江等地,供人食用。   被抓获归案后,马某提到,他们的油脂厂在屠宰场回收猪内脏和市场上卖的猪下角料,拿回来放在大锅里熬成“毛油”,夏天,这些原料都已经变质了,他们随便冲洗一下就用,即使进行精炼的油也肯定不能食用……马某称,他把那么多“毛油”卖给李某,是抱着侥幸心理的,“在我看来,是李老板他们直接用‘毛油’提炼成食用油,然后再卖给别人吃,不是我自己把油直接卖给别人吃的,违法的事情应该和我没有关系……可现在,我知道我的想法‘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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