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长台工商所调处一起食用油消费投诉案 |
2012-11-20 |
石门消费者祝某从消保委长台分会工作人员手中接过450元消费投诉货款,连声说感谢消保委,感谢长台工商所。
石门消费者祝某于今年十月份从石门某副食品店购进两箱共8壶某品牌食品调和油,价格是每壶52元,用了2壶多后,发现余下的调和油凝结现象非常严重,有一桶全部凝结,怀疑油品有问题,向消保委长台分会投诉。接报后,长台工商所非常重视,将该批调和油送江山市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经检测,属合格产品。消费者祝某以调和油凝结情况非常严重为由,坚持要求退货并补偿。长台分会通知该品牌调和油江山经销商来长台所处理,经销商看了凝结的油后,表示可能是调和油里面的棕榈油比例过高,导致整壶调和油凝结,在长台分会工作人员调解下,经销商同意消费者退货,消费者退回五桶半没吃完的调和油,经销商退回8壶油款416元,另外再补偿34元的消费者投诉误工费,两项共计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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