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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货选购高峰专家教您正确选用食用油
2012-1-16
    龙年春节将至,各大超市的年货“一条街”早已成型,不少市民也已开始大包小包地选购年货,其中食用油又是年货中必不可少的一样。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用和贮存食用油。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1年对广西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结果。本次监督检查共抽查了54家企业的59批次样品,产品检验结果合格的有55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3.2%,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脂肪酸组成、酸值、过氧化值。自治区质监局已责令相关质监部门对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选用食用油时应注意:颜色越浅越好,透明度越高越好,没有沉淀物,一般保持期为一年。变质的油绝对不能食用,炒菜时油温不要太高,冒烟时才下佐料容易产生有害物质,反复煎炸过的油不要用,因为里面的有害物质严重超标。食用油贮存方面,专家总结称,食用油有“四怕”:一怕阳光,二怕高温,三怕接触空气,四怕进水。贮存不当或超过保质期的油,容易造成过氧化值超标(俗称哈喇),产生致癌物质。   此外,中国人也常食用猪油,专家认为,识别猪油品质也有一些简易技巧,如观察猪油颜色,合格猪油呈乳白色,均匀一致,容易凝固;而劣质猪油比较黄,很不均匀,有一些颗粒;合格猪油闻起来有一种猪油的香味,而劣质猪油则有一种哈喇的味道或其他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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