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菜篮子“三项建设” |
2011-11-1 |
在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中,广东省探索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菜篮子生产基地、冷藏设施和平价店“三项建设”,稳定市场价格,改变以往只对终端价格进行调控监管的做法,使价格调控监管延伸到生产、流通和零售环节,形成完整的价格调控链条。其主要做法是:
一、找准定位、合理规划
为打造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有形抓手,广东省明确了“三项建设”的定位:一是抓蔬菜大棚建设促生产发展,通过扶持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新建、改建大棚设施,扩大大棚菜种植面积,增强蔬菜生产应对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影响的能力;二是抓冷藏设施建设保稳定供应,通过扶持大型农副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增加冷库布点与规模,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提高应急保供能力;三是抓平价商店建设降零售价格,通过扶持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把零售价格降下来。
按此要求,综合考虑各地区农副产品产销能力、城镇人口数量和分布、蔬菜基地现有设施、冷库规模和布局等情况,广东省规划确定在“十二五”期间,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建设30万亩蔬菜大棚及冷储规模达20万吨的冷藏设施,用2-3年的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二、因地制宜,多元发展
为推动“三项建设”取得实效,广东省根据地区差异,鼓励多元发展。一是在区域分布上,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由省选择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高、辐射能力较强的蔬菜大棚基地和冷藏设施建设项目给予直接扶持,鼓励主产区的大型龙头企业直接在主销区设立平价商店。目前已确定7家蔬菜基地和5家冷库作为试点由省直接扶持建设。二是在建设主体上,要求平价商店的建设主要以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同时鼓励大型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粮油供应网点等市场主体参与。三是在运营方式上,鼓励多种方式并存,不限设立形式、经营范围、产销对接途径。
三、政策扶持、规范监管
为创造推进“三项建设”的有利条件,广东省在坚持企业自主经营原则的同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一是使用价格调节基金适当补贴,按照“量入为出、择优扶持”的原则,对蔬菜大棚按每亩0.5-1万元的标准补贴建设资金,对冷藏设施建设和平价商店租金按一定数量进行补贴。去年广东省投入三项补贴5000万元。二是实施税费优惠,减免平价商店的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并实行用电用水价格优惠。三是给予经营场地支持,从城市规划、社区建设、小区配套等不同层次出台具体政策进行照顾。
为规范管理,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广东省具体规定了可享受补贴的主体资格与建设条件,统一制定了协议书示范文本,凡参与“三项建设”的经营主体均须与物价部门签订协议,对产销对接、保障供应、稳定价格作出约定,还对统一平价商店的名称、标识及内部管理制度等做出了要求。
广东省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菜篮子“三项建设”取得成效明显,社会反映良好。国家发展改革委于4月中旬在该省专门召开了现场会,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的物价主管部门参观学习。会议要求各地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直接补贴、价格调节基金、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完善储备调节、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等手段,努力稳定菜篮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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