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 加快农业现代化历史进程的思考(上) |
2014-8-28 |
农业、农村和农民,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稳定地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重中之重的大事。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于要向内寻动力、向改革要活力,充分认识到当前的农村建设,是系统性、综合性的经济战略发展大改革,是城乡关系、工农关系上的大调整,是新中国成立并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制以来,继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和2003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的新一轮农村改革。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制高点在于,要深刻认识深化农村改革的历史发展阶段及其必要性,开展顶层设计;切入点在于,要以乡村社区化和城镇现代化为两翼,构建发展新模式,联结城乡,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资金困局,内生动力,推动经济纵深发展,助力经济腾飞;支撑点在于,要在国家层面整体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保障机制,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的后顾之忧。以新一轮农村改革为契机,深化改革理念,创新改革途径,共享改革成果,全面完成农村现代化的伟大历史使命。
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是历史与时代的必然选择
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与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是我国经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不仅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农村发展处于新的历史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发展策略上,实现了两次大的调整。第一次是1980年代初期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粮食总产量从1978年的6095亿斤,增至2013年的60194万吨,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第二次是2003年全面铺开的农村税费改革,在法律层面明确和规范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次农村发展的战略调整,充分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提高了农民收入,对我国农村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在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了转型发展的历史新阶段,既有改革的红利已基本消耗殆尽,现行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体制,已难以适应中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新一轮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第二,“三农”发展面临新的瓶颈。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53.73%,其中在农村保留有承包地、宅基地和住房,家人仍然留守农村,自己年老也可能返回农村“半城市化”人口数量占据18%左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发展明显落后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土地归属和权益尚未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发展资金难以筹集;农业耕地减少,资源短缺,粮食生产面临严峻挑战,农业制度和政策滞后;面向农业及农村的物化劳动投入少、农业生态环境差、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民居住环境、生活水平与城市还有较大差距,农民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已成为阻碍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突出问题,突破“三农”发展瓶颈,迫在眉睫。
第三,“三农”策略亟待实现宏观调整。在历经两次大的战略调整之后,党和政府总揽全局,深谋远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均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点和实现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各省市区纷纷出台农村改革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为突破点,开始由试点走向全面铺开,建设热点也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湖南、湖北、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当前的农村改革,为探索新的农村发展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但是也应看到,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化建设,仍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资金瓶颈没有解决,基层政府仍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农民仍缺乏有效参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给农民带来预期的实惠,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农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较低,农村投资环境较差,政策优势可利用空间有限,传统农村经济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等等,“三农”发展策略亟待实现宏观调整。
因此,加快农村改革,推动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不仅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亦是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挖掘内生动力,释放经济潜能,推动我国经济全面、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挑战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更是时代和历史的必然选择。
经济转型发展是新一轮改革的基础动力
中国经济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更加注重依靠转型升级。经济的转型发展,及内需与外需、东部和西部、各产业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结构调整,为新一轮农村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强有力的基础动力。
第一,区域和需求调整是外驱动因。当前,总体外部环境趋于紧张,以内需为驱动,撬动中、东、西部合理布局,势在必行。2002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92.4%,2014年上半年内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达102.9%。扩大内需,实现由外向型经济增长向内需型经济增长转变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要从整体战略高度认识到,释放农村内需潜力,是调整区域发展、布局的重要杠杆。以激发农村需求为战略机遇,作为解决农业与城镇发展不协调、中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的内在要素。以中部农村崛起为基点,助推城乡互动化、一体化的进程,连接东部、西部发展,驱动新一轮经济全盘发展。
第二,战略和结构创新是主要方向。突出农村、农民和农业发展的政策优势,大胆突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涵,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保证制度创新,走具有全局意义的可持续发展道路。2013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对农户投资10547亿元,仅占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36%;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76%;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7.7%,收入支配明显不够合理。要完善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力度,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形成向农业投资的激励机制和内在的市场动力机制。突出新一轮农村改革在经济社会全局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以战略创新为导向,实现农业、工业和商业之间、城市和乡村之间、中部和东西部之间的结构调整,改善需求结构,优化区域结构,全方位保障农村改革的开展。
第三,社会和生活转型是根本动力。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深刻把握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任务的阶段性、地域性特征,整合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推行“集群化”发展模式。2013年,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13万元,按国家城镇化规划,2030年前我国要完成3.9亿农民的市民化,仅市民化所需公共成本就约要51万亿元,城镇化资金缺额巨大,按原有城镇化思路显然不太现实,难以实现既定目标。有必要以乡村社区化和城镇现代化为切入点,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资金困局;有必要全面推行“集群化”发展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现代化,深化工农产业布局。通过村镇的产业功能定位,形成与农产品(000061,股吧)生产、农民居住等联系密切、并能提供相关支撑的机构在空间分布上的聚集,形成强劲、持续竞争动力,整合农村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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