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
2014-9-1 |
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中,沈阳市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大户集中,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围绕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农村各类人才发展为专业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进入全新发展阶段,并呈现出如下四方面特点: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截至去年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378家,入社成员近16万户,带动农户约27万户,约占全市农户总数的三分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位于全省首位,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六。沈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办社主体多元化,各类农村生产经营大户领办的占54%,村干部领办的占38%,农事龙头企业领办的占8%,涉及农业生产各个行业;二是品牌意识增强,合作社进行注册商标的287家,取得无公害认证的196家,取得绿色认证的40家,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28家,公主屯鸡蛋、金海花生、永乐葡萄等商标已逐渐成为区域品牌;三是规范化程度提高,几年来,有42家入选国家首批示范社,115家合作社被评为省级重点社和示范社,370家被评为“3A”级市级示范社;四是成为承载涉农项目的主体,在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中,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行业领域的引跑者和示范者;五是促进了农民增收,2013年,全市合作社人均收入15732元,比全市农民人均收入高8.7%。
二、种粮大户发展态势良好
近年来,沈阳涌现出一批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截至去年底,100亩以上种粮大户3156户(千亩以上大户43家),占农户总数的0.4%;生产与经营耕地面积62.0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6%。
三、家庭农场正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沈阳市有经市农经委与市工商局共同认定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43个(其中:新民市8家,法库17家,康平14家,其他区县4家),主要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
四、龙头企业作用发挥明显
截至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77家,其中国家级9家,省级50家,市级218家。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就业97万人。全市农民人均从农业产业化链条内获得收入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企业通过和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与基地农户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联结关系,既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又确保了农民获得稳定收益,带动了农民持续增收。如蒲兴禽业、树新牧业、昊明公司等企业,与养殖户通过订单模式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了全市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每家企业年可屠宰加工肉鸡2000万只,产值达到8亿元以上,可带动养殖户1000户,户均增收2万元以上。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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