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新闻 扬中给散装食用油“上户口” |
2012-10-29 |
在国家尚未正式出台“地沟油”标准和检测方法前,散装食用油如何监管?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正在推广扬中市的独创做法:利用一张小标签,给散装食用油上“户口”,借此打造的“身份追溯”制度,经两年实践监管效力越来越大。
扬中工商局局长陈兵介绍,扬中有30%的市民在食用散装油。从2010年7月起,扬中开始启动“上户口”行动,基层分局各路段责任人逐户与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签订《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使用行政建议指导书》,要求散装食用油经营户在售出的散装食用油贮存容器明显处粘贴标签,标签由工商部门统一制作发放,内容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等要素。与此相对应,销售商每进一批食用油,都需要向工商部门报送样品或检测报告,以及进货渠道和供货商信息等等。“第二步做法最关键,它是建立散装食用油身份追溯的基础。我们会把这些信息录入专门的数据库中。”
由于散装食用油不能严格密封,在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中均可能出现掺假掺杂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各个职能部门将面临无法取证的局面。为此,扬中工商部门定期召开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席会,形成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工商执法人员每月对散装食用油经营单位巡查一次,形成巡查记录;今年开始,各工商所又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学校食堂中广泛推行了食品购销合同制度,将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监管纳入其中。目前,扬中市530户散装食用油经营户,95%以上的经营户使用规范的标签标识,他们索证索票及进销货把关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满意度明显提高,截至今年9月,扬中工商对未执行标签标识制度的散装食用油经营户已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98份,立案处罚案件14件,罚没款6万余元。
散装油有了“户口”,工商监管威力也显现出来。据统计,扬中市场食用油“上户口”后,经工商巡查或消费者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散装油”共21批,经检测有6个批次存在质量问题。工商部门依据掌握的散装油“身份资料”进行核查,发现其中4批次系销售商把劣质油和好油掺着卖;另两批次是供货商源头问题,已通报当地工商部门对生产商进行立案查处,“对这些问题食用油,我们加入了‘黑名单’,不准许其再进入扬中市场。”陈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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